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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A(小规模)从外部资金方C取得资金再借款给B(一般),AB是同法人,本金和利息由B还给A,A再归还给C,C开具了6%利息费用普票给A,这种A和B之间是算关联方的有偿借贷吗?A需要向B开具利息收入发票(专或普?)确认其他业务收入?如果A确认了利息收入,那A收到C的利息费用发票,A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还是说需要做纳税调增?B取得A的利息费用是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吗?#房地产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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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问下按照规定的业务招贷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%扣除但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%。假设我们公司销售额为13469734元业务招待费费为14628元汇算清缴时调增金额是不是14628*60%=8776.8元 调增数为14628-8776.8=5851.2元?这样的话我们公司是不是可以多做点业务招待费用,只要税前扣除数不超过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就应该没问题吧?#运输业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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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师,我们公司开业一年多一直是亏损的,公司支出的业务招待费按多少能税前扣除的#商业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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